【恒大譯站】原文譯文雖共通 仍有空間作改動
文匯報 2022年1月10日
【恒大譯站】原文譯文雖共通 仍有空間作改動
翻譯同樣地是二度傳訊,它的本體就是語言文字。作為衍生意義的符號,語言文字比事物更不具像,本身不擁有意義 ─ 意義是通過人的思維而衍生的製成品。正因為如此,意義的不穩定容易產生變化,造成所謂歧義,問題就出現了。在翻譯過程中的詮釋者,包括作者、譯者和最終用家的讀者,三者都有解釋的權利和任務。如果我們在加上贊助者(patron)、編輯和其他的政治、社會和經濟因素的左右和操控,意義便變得更為複雜,甚至糾纏不清。從這個角度再回看所謂客體的原文,其絕對等值的可能與否實在值得懷疑。如此一來,翻譯是否可以有意義地進行?或者,翻譯究竟有沒有可能?與本體的真實性值得懷疑的同時,我們也不可能絕對否認在認知本體的過程中共通性的存在,否則訊息傳播根本不可能發生,人與人之間的溝通也無法進行。共通性或多或少,以至詮釋的差異和浮動,則視乎訊息接收者的社會、文化和其他背景而有所不同,而翻譯的可能性也就是建基於共通性,所謂約定俗成,一定程度上不可或缺。從這個角度去看創譯,既然原文和譯文雖然具有共通的地方,但二者意義卻不穩定,就賦予譯者一定的空間和自由去創造、改動或增減。正如現代藝術家脫離本體,譯者也有權利從原文重新出發,進行創譯,其實這就是當代翻譯的取向。至於能否發展為各種不同的翻譯派別,甚至產生的譯作可以成為別具藝術價值的文學作品。例如晚清時期嚴復的《天演論》和林紓的小說《巴黎茶花女遺事》等,都有不少創作成分,都公認為我國文學古典。
我們要說明的是作為客體的原文,並非神聖不可侵犯。翻譯很大程度以應用為目標,傳訊的工作完成了,也滿足了譯者和贊助者的要求,翻譯也就功德圓滿。這裡也產生了一個問題,就是改動原文的問題,究竟有沒有尺度?那是要看不同的應用因素,語篇類別也很大的關係。權威性較高的文本,創譯的容忍度相對較低,例如聖經、政治人物的語錄、法律條文等。雖然如此,譯文意義的穩定性也不是百分之一百,例如聖經需要詮釋學解決經文的爭拗,法律條文也要律師和法官解釋才可定案。實用程度高的文本,例如廣告和其他市場推廣的譯文,便需要和可以容忍較高程度的創譯,這就符合翻譯的目的論Skopos Theory以實用為目標和取向的主張。很多語言服務公司現在也標榜創譯的服務,尤其是在全球一體化的市場中,創譯可以因應不同地方的需要,針對客人的文化和習俗進行本地化,加強商品的吸引力,使他們成為「快樂的顧客」(happy customer)。另一方面,為了方便互聯網上的搜尋引擎優化(Search Engine Optimization SEO),通過創譯改動原文,對廣告效益和建立品牌都帶來好處。
香港宜家Ikea最近推出的環保廣告便是一個創譯的很好的例子:
Come on, let’s save the world together~
唔好喇⋯唔好再倒轉地球喇(痛苦掩耳)乖,我哋一齊救救地球啦,好嗎~
中文廣告採用本地化的粵語,不但「加鹽加醋」,隱晦地引用城中熱播的《倒轉地球》,戲謔的語氣又有點像「阿媽教仔」, 據說很受網民「受落」。
這類創譯的例子很多,有機會再談。
香港恒生大學翻譯及外語學院院長 方梓勳教授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