語言的純理功能 思考翻譯方法
文匯報 2021年10月25日
【恒大譯站】語言的純理功能
英國著名語言學家Michael Halliday(韓禮德)開創了系統功能語言學,其理論中一個重要的主軸,是把語言功能歸納成三個純理功能(metafunctions):概念功能(ideational)、人際功能(interpersonal)、語篇功能(textual)。我們用語言溝通時,同時傳達這三項意義,接收這三項資訊。這理論本身相當複雜精密,但我們簡化一點理解,也可成為一個不錯的概念框架,用來了解翻譯。
概念意義簡單來說,是我們怎樣用語言語法詮釋人類經驗。我們經歷某些事情或感覺時,會怎樣用我們的語言刻劃。Halliday在其1998年出版的文章〈On the grammar of pain〉就嘗試羅列英語表達痛感的方式,當中對比了英語、漢語、法語、俄語某些描述痛感的表達規律。其中舉了一個英漢對照的例子:英語的「My head aches」和漢語的「我頭痛」。詳細的分析讀者得讀其文章,但大概意思是中英語在這語義範疇有不一樣的規律,中文的「我頭痛」的語法與英語有異,不是「我的頭痛」的縮略版,而是「我」和「頭」是兩個不同的主體,也只有「我」佔了句子的主位(Theme)。這其實可推演到更廣的中英語法規律,但在此不贅了。
人際功能簡單來說,是指語言中表達的情感、意圖、取態、肯定程度等意義,反映交際雙方之間的權力架構、親密程度、交際距離等因素。最後,語篇功能主要是有關句子的主位和焦點的。我們怎樣編排句子裏各成分的次序也是意義的來源,系統功能語法中的主位(Theme)和主題(Topic)是兩個不一樣的概念。
簡單理解過這三個概念,我們可以嘗試把其應用於翻譯。我們翻譯文章或複檢譯文時,往往只考慮概念意義,但忽略了人際意義和語篇語義。忽略前者,也就是說譯者沒把原文作者對某命題的態度、與另一交際方的關係、對事物的取態等意義恰當反映出來,只顧重現概念意義。忽略後者,往往是模糊了句子的焦點,甚至錯放重心,其實這也可衍生很大的誤解。但其實由於不同語言的語法不一樣,要完全反映原文的焦點也不容易。甚至可進而問:應否反映原文的焦點?用甚麼手段?是否有語法上的限制?在不同的情境應否有不同的處理方法?但起碼,譯者應該要意識到句子焦點的考量。
有了這些概念,我們可問一個更根本的問題,就是怎樣定義翻譯。我們一般預設翻譯必須在概念意義上某程度對等,才可進一步探討人際意義和語篇意義。但為何必定要這樣才稱得上譯翻呢?Halliday的理論本身,這三項意義沒有層級關係,是同時藉語言(或其他符號系統)傳達的。那主要重現人際意義或語篇意義的文本,可否算是翻譯呢?那或許可以用來解釋那個翻譯老師常舉的例子:粤语的「食咗飯未?」該怎麼翻譯。
香港恒生大學翻譯及外語學院講師梁峻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