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ain menu
方言翻譯 是個謊言?

方言翻譯 是個謊言?

文匯報 2021年11月8日

【恒大譯站】方言翻譯 是個謊言?

「語言是由海軍和陸軍把守的方言。」社會語言學家溫里克(Max Weinreich)如此區分何謂「語言」(language)與「方言 」(dialect)。換句話說,被稱為「語言」的說話方式通常有國家體制的支持,並且由官方宣告該語言是國家語言或官方語言。因此,被認定為語言或方言的語言差異並非源自字彙或文法的重複數量,也並非源於相互可理解性,而是根植於地緣政治因素。政治、歷史、族群認同、文化及原居民權利的考慮,皆遠高於技術層面的語言考慮。

「方言」一詞也模糊不清且爭議不斷,事實上,每個人都說(至少一種)方言,然而,「標準方言」說話者-例如主流新聞播報員、受過高等教育的上流階層-通常認為他們沒有使用方言,但難免有「口音」(accent)。

舉例來說,瑞典語和挪威語被視為兩種語言(分別為瑞典和挪威的官方語言),這兩種語言的使用者卻完全可以理解對方。同樣,雖然印度語和烏爾都語的書寫文字不同,但是,口說語言有很高的重疊性;然而,由於這兩種語言分別屬於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個國家,因此被視為兩種語言。另一方面,儘管作為中文「方言」的廣東話和普通話的書寫文字很類似,但是口說語言的相互可理解性很低。

英語差不多全球通行,不論在任何地方,人們驟耳聽來,英語不就是英語嗎?可是,美式英語跟英式英語,也可以差天共地。比方說:A geezer wearing pants going into a first-floor apartment carrying a casket,美國人理解到的是:an old man wearing trousers going into the floor at street level carrying a coffin(老頭穿着褲子,抬着棺材走進底層),英國人卻會以為是a tough guy wearing only his underwear going up the stairs to the floor above street level carrying a jewellery box(粗漢僅穿內褲,拿着首飾箱走上一樓)。此等句子,怎一種「英語」了得!

翻譯方言的時候怎麼辦?學者愛普斯坦(BJ Epstein)曾研究馬克·吐溫(Mark Twain)名著《頑童歷險記》(The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)的15個瑞典語譯本。此書於1884年在英國出版,翌年在美國面世。整部小說大部分以敘事者的家鄉話寫成,還夾雜許多形形色色的方言;馬克·吐溫曾說他煞費苦心,才把各種方言準確記錄下來。

既然書中主要語言並非標準的美式英語,瑞典語譯者自然不應翻成標準瑞典語;將之本地化,換成不同的瑞典方言,也一樣唐突,因為讀者顯然知道故事的背景設於十八世紀初的美國南部。嗚呼譯文,人物方言不復可知矣!可憐作者一番徒勞,研究中逾六成譯例終究翻成標準瑞典語;也可憐讀者,本來目不識丁的頑童忽然字正腔圓起來,原著的地方和感情色彩大為遜色。這個做法側重原文的字義,淡化了故事的氛圍。

愛普斯坦建議譯者採用非標準的拼寫和文法,以模仿原著人物的語誤。可是,許多時候,方言根本無關用者的智力和教養,跟標準語言的不同之處亦不宜看成語誤。書中唯一的黑人角色占姆(Jim)說的是「非洲裔美國人白話英語」, 把他的說話強加錯誤,豈不使他顯得比其他白人角色愚蠢?

理論上,譯者應該處理不是語言變體本身,而是語言內部的差異,即是方言跟語言規範的相對偏離,要注意的是對方言的仿擬(parody)和真實性(authenticity)所作的調整,是否尊重兩者差異本身附帶的相對價值。若干譯法不過反映了社會在歷史進程中不同的價值觀,而此價值觀的形成又反映了翻譯政治下的權力關係。

香港恒生大學翻譯及外語學院副院長及副教授陳嘉恩博士

方言翻譯 是個謊言?